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第 10 号)令 2021 年颁布一级方程式的目录 引文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的场所 2017 年附表第 S 627 号基础设施保护法案(2017 年第 41 号法案)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 ) (第 10 号)2021 年命令 为行使 2017 年《基础设施保护法》第 14(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是基础设施保护(受保护的地方) )(第 10 号)第 2021 号命令,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生效。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2. 附表第二栏中所述场所被宣布为就该法案而言的受保护场所,以及该附表第一栏指明的人被指定为受保护地方的主管当局。在线新加坡法规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第一栏 PSA Corporation Limited 管理局助理副总裁(码头安全) 附表第 2 段 第二栏 受保护的地方 TUAS PORT 所有该区域包括在地段 5183X 中, 5184L, 5185C, 5186M, 5202P, 5203T, 5153L, 5167L, 5168C, 5169M, 5170L 和 5171C 以及 TUAS PORT 占用的 Mukim 7 号填海地,面积约 3,484,240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点 2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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