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 - 土耳其)(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3 S 414/201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2013 年所得税(新加坡土耳其)(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3 年目录颁布公式 附表第 S 414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新加坡土耳其)(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3 年《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达成,以减轻根据该法征收的双重征税以及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是权宜之计,即使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也应就该法案下的税收生效,并且鉴于它已提供根据所得税法第 105C 条,部长可以命令宣布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或交换信息安排作为处方为法案第 XXA 部分的目的作出的安排,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于 1999 年 7 月 9 日签署的一项协议,作出安排,其中包括避免双重税收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于 2012 年 3 月 5 日签署的协议,在上述协议已按照上述议定书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因此,财政部长 (a) (b) (c) 特此声明,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经上述议定书修改的安排已与土耳其共和国政府签订;尽管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应自 2013 年 8 月 7 日起生效是合宜的;并且经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上述议定书修改的那些安排是为本法案第 XXA 部分的目的而规定的安排。...
所得税(新加坡 - 土耳其)(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3 S 414/2013pdf预览版
所得税(新加坡 - 土耳其)(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3 S 414/2013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