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 - 埃塞俄比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7 S 704/201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
所得税(新加坡埃塞俄比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7 年目录 颁布公式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双重征税的附表协议第 S 704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新加坡埃塞俄比亚)(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7 年 鉴于《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命令宣布,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达成,以期免除与该法案下的税收和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有关的双重征税。国家,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是权宜之计,尽管有任何规定,但这些安排对法案下的税收有影响g 在任何成文法中,并且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签署的协议中,已作出安排,其中包括避免双重新加坡在线法规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的当前版本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税收 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签署的协议,在上述协议已按照上述议定书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因此,财政部长宣布 (a) 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已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达成; (b) 尽管任何成文法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仍应生效是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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