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乌拉圭)(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7 年目录 制定公式 新加坡共和国与乌拉圭东方共和国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附表协议关于收入和资本的第 S 89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2017 年所得税(新加坡乌拉圭)(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鉴于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达成,以期就该法案下的税收和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提供双重征税的减免,并且权宜之计是这些安排应该生效,尽管任何成文法中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都对法案下的税收产生影响,并且WH EREAS 根据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乌拉圭东方共和国政府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签署的协议,作出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以及鉴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的议定书, 在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乌拉圭东方共和国政府之间,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上述协议中规定的安排已按照因此,财政部长特此宣布 (a) (b) 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已与乌拉圭东方共和国政府达成;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新加坡共和国与乌拉圭东方共和国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附表协议以及第一章 协议的范围 第 1 条 防止偷漏税的人员和关于资本 新加坡共和国和乌拉圭东方共和国,希望就收入和资本税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达成一项协议,同意如下新加坡法规在线当前版本自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本协议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双方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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