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 - 柬埔寨)(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7 S 793/201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所得税(新加坡柬埔寨)(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7 年目录 制定公式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柬埔寨王国政府之间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附表协议关于收入税第 S 793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2017 年所得税(新加坡柬埔寨)(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鉴于《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指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达成,以期就该法案下的税收和该国法律征收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提供双重征税的减免,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是权宜之计,尽管任何书面文件中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仍应根据该法案对税收产生影响n 法律并且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签署了一项协议,其中包括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以及鉴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的议定书, 在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之间, 安排设置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上述协议已按照上述议定书的规定进行修改 现在, 因此, 财政部长 (a) (b) 宣布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柬埔寨王国政府作出;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柬埔寨皇家政府之间的附表协议 避免双重征税 防止对收入征税的逃税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 希望缔结一项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对收入征税的逃税协定, 同意如下 本协定适用于一个或两个国家的居民缔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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