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与在某些条件下提交的经修订的纳税申报表有关的减少附加费的政策和指南[BIR 收入条例第 10 号。 15 - 200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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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收入条例》的某些规定。 07-2013 提供与菲律宾国民和外国政府//大使馆/外交使团和国际法人组织雇用的外国人 2012 年纳税申报表有关的附加费、利息和妥协处罚的减免政策和指南[BIR 收入条例 NO. 8-2013]根据 1997 年国家内部收入法 (NIRC) 第 46 条修订的《关于申请会计期间变更的政策、指南和程序的条例》[BIR 收入条例03-11]提供与在某些条件下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缴纳税款相关的附加费和/或妥协处罚的政策和指南[BIR 收入条例第 20 号。 9-2010]为实施扩大的自愿评估和减排计划 (VAAP) 的政策、程序和准则提供的法规。 2002 年 10 月 15 日,2002 年 10 月 15 日]在张贴通知中为法律要求的人员签发国家/商业发票和/或正式收据提供政策和程序,并根据收入条例 4-2000 [BIR 收入备忘录第 4 号] 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50-2000]延长缴纳附加税的期限,以达到第 2 号收入条例规定的最低金额。 2-99 为了有资格豁免 1998 年收入、增值税和百分比纳税申报的审计[BIR 收入备忘录命令编号。 60-99]提供与菲律宾国民和外国政府/大使馆/外交使团和设在该国的国际组织机构所雇用的 2012 年纳税申报表相关的附加费、利息和妥协处罚的减少政策和指南[BIR]不。 7-2013]收入条例修正案3-2011 规定根据经修订的 1997 年国家内部收入法 (NIRC) 第 46 条申请会计期间变更的政策、指南和程序[BIR 收入条例第 20 号。 9-2011]修改《收入条例》的某些规定。 5-2000 经修订,规定了税收信用证明的发行方式及其使用、重新生效和转让的条件的条例[BIR 收入条例第 5 号。 14-2011]规定了与执行第16-2010[BIR 收入备忘录订单号。 4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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