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丹麦政府关于根据 1978 年 STCW 公约第 1/10 条(经修订)承认证书的谅解
2001 年 8 月 3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丹麦政府之间关于根据经修订的 1978 年 STCW 公约第 1/10 条承认证书的谅解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丹麦政府丹麦王国以下简称缔约方。按照经 1995 年修订的 1978 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 (STCW) 附件第 1/10 条规定的程序行事:考虑到 MSC Circular 950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在 2000 年 5 月第七十三届会议期间批准的 STCW 公约缔约方之间的安排;同意如下: 第 1 条 1. 海事培训委员会(MTC),以下简称“证书签发方”,是菲律宾共和国的主管当局。丹麦海事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是丹麦王国的主管当局。 2. 负责执行本承诺的证书颁发方的代理机构是负责高级船员的专业监管委员会 (PRC) 和负责评级的技术教育和技能发展局 (TESDA) 以及海事工业管理局 (MARINA) .第 2 条 1. 主管部门有权访问设施,包括遵守程序或审查所采用的政策,由证书颁发方批准或使用; 2. 在行使此项权利时,主管机关应遵循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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