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根据经修订的 1978 年 STCW 公约第 I/10 条承认证书的承诺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8月04日
2003 年 8 月 4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根据经修订的 1978 年 STCW 公约第 I/10 条承认证书的承诺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方;希望在平等伙伴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它们之间的良好关系;按照 1995 年修订的 1978 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 (STCW) 附件第 I/10 条规定的程序行事;考虑到 2000 年 5 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七十二届会议批准的关于 STCW 公约缔约方之间安排指南的 MSC Circular 950 号通告;同意如下: 第 1 条 A. 海事培训委员会(MTC),以下简称“证书签发方”,是菲律宾共和国的主管当局。海事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是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的主管机关。 B. 代表证书颁发方负责执行本承诺的机构是负责海事官员的专业监管委员会 (PRC) 和负责评级的技术教育和技能发展局 (TESDA)。第 2 条 A. 主管机关有权访问设施,其中可能包括遵守程序或审查证书签发方批准或使用的已通过政策;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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