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之间就经修正的 1978 年 STCW 公约第 I/10 号关系承认证书的承诺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8月08日
2003 年 8 月 8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之间就经修订的 1978 年 STCW 公约 I/10 关系下的证书的承认作出承诺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政府安提瓜和巴布达以下简称缔约方;希望在平等伙伴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它们之间的良好关系;按照经 1995 年修订的 1978 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 (STCW) 附件第 I/10 条规定的程序行事;考虑到 2000 年 5 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七十二届会议批准的关于 STCW 公约缔约方之间安排指南的 MSC Circular 950 号通告;同意如下: 第 1 条 A. 海事培训委员会(MTC),以下简称“证书签发方”,是菲律宾共和国的主管当局。海事和商船部,以下简称“管理局”,是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的主管部门。 B. 代表证书颁发方负责执行本承诺的机构是负责海事官员的专业监管委员会 (PRC) 和负责评级的技术教育和技能发展局 (TESDA)。第 2 条 A. 主管机关有权对设施进行访问,包括遵守程序或审查由发证方批准或使用的已通过政策; B....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之间就经修正的 1978 年 STCW 公约第 I/10 号关系承认证书的承诺pdf预览版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之间就经修正的 1978 年 STCW 公约第 I/10 号关系承认证书的承诺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