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监管手册 I-III 条款的修订[BSP 通告第 10 号1387 秒。 1993]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3年03月17日
(纳尔)卷。四号2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BSP 通告编号。 1387 秒。 1993 年,1993 年 3 月 17 日 ] 对《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监管手册》第一至第三册条款的修订 货币委员会在其 1993 年 3 月 15 日的第 208 号决议中批准了对以下条款的修订: 《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监管手册》第 I-III 卷管理再贴现窗口下合格票据的再贴现:第 1 节。手册第 1271.1 小节(第一册)、2271.1(第二册)和 32271.1(第三册)现将《条例》修改为:“贷款价值、再贴现和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再贴现便利的贷款价值和再贴现率如下:生产、家庭和小工业、信贷、通用营运资金融资和其他短期信贷 80% 12.8 前提是出口信贷的贷款价值为 100%。银行对其再贴现票据收取的利率不设上限。但是,银行的利差应接受中央银行更密切的监控,以确保其与现行市场利率一致。”现有通知中与上述不符的规定视为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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