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6号2/ 2015 年 4 月 - 2015 年 6 月 [BIR 收入备忘录第 7-2015 号令,2015 年 1 月 22 日] 经修订的违反《国家内部收入法》的妥协处罚综合时间表 采纳日期:2015 年 1 月 22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4 月 23 日目标:发布此命令是为了通过和实施涉及违反经修订的 1997 年国家国内税收法(税法)的妥协处罚的统一应用,以及更新 RMO 第 10 号规定的妥协处罚表。 19-2007 并进一步从其覆盖范围中删除某些通常被纳税人用作逃税手段的行为。二、政策: RMO No. 19-2007 规定的适用政策和指南应保持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并引述如下: “1.在所有违反 NIRC 的刑事违法案件中,不涉及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指示从今以后,将严格按照附件“经修订的妥协处罚表”中的金额进行妥协处罚,标记为附件“A” [*] 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某些纳税人常用的作为逃税手段的行为/违法行为因符合欺诈行为定义的要求而被排除在其范围之外。三、指导方针和说明:有关的内部税收官员应适用附件“A”中包含的经修订的妥协处罚表,以确保行动的统一性。...
经修订的违反国家内部收入守则的妥协处罚综合表[BIR 收入备忘录令第 7-2015 号]pdf预览版经修订的违反国家内部收入守则的妥协处罚综合表[BIR 收入备忘录令第 7-2015 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