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范公共公路局官员薪金的法案。第4153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4年06月20日
H. No. 11439 / 61 OG No. 18, 2818(1965 年 5 月 3 日) 4153,1964 年 6 月 20 日] 一项规范公共公路局官员薪金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现行法律,公共公路局以下职位的工资特此确定如下: 公路总工程师,13每年一千两百比索;公路部工程师,一万二千比索/年;专业部门的六名土木工程师,每人每年一万二千比索。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为在截至 1965 年 6 月 30 日的财政年度执行本法的规定,经预算署长批准,特此授权公路署署长收取以下人员的工资差额。其工资在此标准化为公共公路局根据“一般拨款法”在 1965 财政年度的“维护和其他运营费用”拨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七月初一,一千九百六十四起施行。 1964 年 6 月 20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规范公共公路局官员薪金的法案。第4153章pdf预览版
一项规范公共公路局官员薪金的法案。第4153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