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3037 / 68 OG No. 8, 1481(1972 年 2 月 21 日) 1971 年 10 月 4 日,第 6402 号法案修改了共和国法案的某些部分,编号为 6134,被称为苏里高市宪章。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第 1 节。第 6134 号共和国法案第三节,即苏里高市宪章,特此修订为如下:“SEC. 3. 苏里高市的领土。特此创建的苏里高市应包括苏里高市目前在北苏里高省的领土管辖权,包括蓬塔区, Bilar、Ipil、Mabua 和 Danao 及其各自的位置,或根据法律在以后更改。”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同一法案第 88 节特此修改如下: “第 88 节。市法院的常任法官和辅助法官。——苏里高市设有一个市法院,由两个分支机构组成,应任命和指定两名市法官,称为其第一和第二分庭的法官,以及一名市辅助法官。“市法院对民事和刑事案件具有相同的管辖权和与目前相同的附带权力法律赋予市政法院的额外管辖权和权力,这些额外的管辖权和权力可能在以后由法律或本章程赋予它们。 “在任何市法官缺席、无行为能力或无能力的情况下,辅助市法官应履行职责,直至后者重新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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