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383,1974 年 1 月 29 日] 修订第 5086 号共和国法案第 18 条,也称为投资激励法案,鉴于最近的发展,特别是石油及其副产品成本的上升,预计将导致行业成本结构发生变化,投资委员会有必要对投资和出口优先计划中列出的每个投资领域和项目的可取性进行详细审查和审查;鉴于,上述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因此投资委员会难以在《投资激励法》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投资和出口优先计划;鉴于,为了给投资委员会充足的时间来研究该国工业目前面临的紧急情况并为未来类似的突发事件做好准备,有必要授权总统延长提交报告的期限第 5186 号共和国法规定的投资和出口优先计划;因此,我,斐迪南·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 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正,特此命令并颁布以下措施: 特此颁布第 5186 号共和国法第 18 条第一款修改为:“SEC. 18. 首选和先锋投资领域。——在其组织后的一百二十 (120) 天内,并且不迟于此后每年的 1 月底,投资委员会应提交总统通过国家经济和发展局提交本法第三节 (K) 段中定义的投资优先计划:前提是总统可以根据国家经济和发展局的建议延长此类提交的截止日期经济发展局。...
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5186 条第 18 条,也称为投资激励法案[总统令第第383章]pdf预览版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5186 条第 18 条,也称为投资激励法案[总统令第第383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