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修订第 2655 号法案,经修订,也称为“高利贷法”[总统令第 10 号。第858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5年12月31日
[ 总统令号。 858,1975 年 12 月 31 日] 修订第 2655 号的进一步法案,经修订,也称为“高利贷法” 鉴于,有些交易虽然涉及资金借贷,但提供的投资回报高于高利贷法规定的最高限额;鉴于,在货币市场投资的较高回报,除其他外,已使货币供应远离理想的投资领域,损害了国家利益;鉴于利率与其他货币和信贷政策工具一起,在将国内储蓄和资本资源引导至最需要的经济活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并命令对第 2655 号法案进行修正,如下:第 1 节。经修订的第 2655 号法案的第 1-a 节特此修订如下:“SEC. 1-a。特此授权货币委员会规定贷款或续期的最高利率或利率或对任何金钱、货物或信贷的宽容,并在当前经济和社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改此类利率或利率。例如消费贷款或更新贷款,以及由当铺、财务公司和其他类似信贷机构提供的此类贷款,尽管为这些机构规定的利率不一定是统一的。货币委员会还被授权为不同类型的借款(包括存款和存款替代品,或金融中介的贷款)规定不同的最高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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