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第 2655 号法案,被称为“高利贷法”的其他法案。[第 1684 号总统令]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0年03月17日
[第 1684 号总统令,1980 年 3 月 17 日] 修订第 2655 号法案,被称为“高利贷法”。鉴于,虽然利率是重要的货币和信贷政策工具,但利率上限的变化不应给经济的各个部门造成过度困难;鉴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在交错的基础上改变利率上限;鉴于,在法定利率发生变化时商定的利率调整的合同规定应使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受益: 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总裁菲律宾,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并命令对第 2655 号法令进行修正,如下: 第 1 节第 2655 号法令第 1-a 节经修正,特此修改为:''SEC. 1个。特此授权货币委员会规定贷款或续期的最高利率;因此,在当前经济和社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任何货币、货物或信贷的宽容,以及更改或延迟更改此类费率:前提是此类费率或费率的更改可以在提前宣布的预定日期逐步生效。 “在行使此处授予的权力时,货币委员会可以为低优先级贷款规定更高的最高利率,例如消费贷款或续期贷款,以及当铺、财务公司和其他类似信贷机构提供的此类贷款,尽管利率这些机构的规定不一定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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