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修正经第 135 号总统令修正的第 6422 号共和国法案的某些规定。[第 1246 号总统令]
[第 1246 号总统令,1977 年 11 月 21 日] 进一步修正共和国法案第 64226 号的某些规定,经第 135 号总统令修正。鉴于,根据经第 1035 号总统令修订的第 6426 号共和国法,某些菲律宾银行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被授权接受外币存款;鉴于,根据授权在菲律宾建立离岸银行系统的第 1034 号总统令的规定,离岸银行单位也被授权在某些情况下接收外币存款;鉴于,为了确保菲律宾外币存款系统和离岸银行系统的发展和快速增长,这两个系统提供了某些激励措施,例如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对存款保密和对利息免税非居民且未在菲律宾从事贸易或业务的存款人的收入;鉴于,对此类外币存款采取绝对保密的保护措施,对此类存款免税,并保障存款人的既得权利,将更好地鼓励外币存款流入菲律宾授权接受此类存款的银行机构,从而使这些机构能够更好地为菲律宾的贷款和投资提供适当的渠道,从而直接为该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以下法令: 第 1 节。经修正的第 6426 号共和国法第 6 节是特此修改为:“SEC....
进一步修正经第 135 号总统令修正的第 6422 号共和国法案的某些规定。[第 1246 号总统令]pdf预览版进一步修正经第 135 号总统令修正的第 6422 号共和国法案的某些规定。[第 1246 号总统令]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