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8 年 6 月 18 日第 326 号联邦法案 ] 一项创建巴科洛德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本法案称为“巴科洛德市宪章”。第 I 条——一般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城市的领土——特此创建的巴科洛德市将包括西内格罗斯省的巴科洛德市的领土。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巴科洛德市的公司性质——巴科洛德市构成一个政治团体,因此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市政公司有关的权力,可以按照规定行使符合本章程的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城市的印章和一般权力。城市应有一个共同的印章,并可随意更改。它可以为了城市的普遍利益而获取、购买、接收、持有、租赁、转让和处置不动产和动产,谴责公共使用的私人财产,与合同签订合同,起诉和被起诉,起诉和起诉为终审判决和执行进行抗辩,并行使下文授予的一切权力。证券交易委员会。 5. 城市不对损害承担责任。——对于因市长、市议会或任何其他城市官员未能执行本条款的规定而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失或伤害,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追究其责任。宪章,或任何其他法律或条例,或由于上述市长、市议会或其他官员在执行或试图执行上述规定时的疏忽。证券交易委员会。 6. 城市的警察管辖权。巴科洛德市的警察管辖权范围仅限于从海岸到海洋的三英里,以及城市周围两英里半的陆地区域。宽度;并且,为了保护和确保城市供水的纯净,这种警察管辖权还应扩展到该供水流域内的所有领土,或任何水库、管道、运河的一百米范围内,与城市供水服务相关的渡槽或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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