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0 年 5 月 26 日第 543 号联邦法案 ]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1659 条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 行政法典第 1659 节修改如下: “第 1659 节。司法部应设一名负责人被称为副检察长,年薪为 11000 比索,级别为部门副部长。他由一名第一助理副检察长协助,年薪为 9000 比索。副检察长无法履行职责或该职位出现空缺时,第一助理副检察长应暂时履行该职位的职能,或在其缺席时,律政司司长可指定代理主任还应有三名助理总检察长和根据现行拨款和服务条件不时提供的律师人数。副检察长、第一助理副检察长、助理副检察长的任职条件与原审法院法官的任职条件相同,律师的任职条件与法律规定的相同用于省级财政。” SEC。 2. 为支付第一助理检察长的薪金,从菲律宾财政部的资金中拨出九千比索。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40 年 5 月 26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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