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群岛林业局重组法案[第 16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0年10月10日
[ 1900 年 10 月 10 日第 16 号法案 ] 菲律宾群岛林业局重组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林业局的雇员应为: (a) 主管官员,具体由来自美国陆军的军事总督,不领薪水。 (b) 一名检查员,每月 150 美元。 (c) 植物学家,每月一百美元。 (d) 一名首席文员和速记员,每月一百美元。 (e) 一名翻译,每月一百美元。 (f) 一名法律助理,每月七十五美元。 (g) 一个记录员,每月七十五美元。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除上述人员外,局内可聘用 10 名助理护林员,每月 50 美元,以及 30 名护林员,每月 25 美元,或由局负责人可减少的每个级别的人数。在他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在本法中,凡提及一笔钱款,应理解为是指合众国的钱款。证券交易委员会。 4. 本法通过后生效。 1900 年 10 月 10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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