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宾群岛卫生局下为马尼拉市设立卫生工程师职位的法案。[第 690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3年03月17日
[ 1903 年 3 月 17 日第 690 号法案] 一项在菲律宾群岛卫生局下为马尼拉市设立卫生工程师职位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菲律宾群岛卫生委员会除此前授权雇用的人员外,还应聘用一名卫生工程师。马尼拉市,年薪三千美元,由民政总督在菲律宾委员会的建议和同意下任命。马尼拉市卫生工程师在菲律宾群岛卫生工程师缺席或无法出席菲律宾群岛卫生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下,应按照第菲律宾群岛的卫生工程师,并应履行卫生委员会或内政部长可能指示的职责。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一千九百零三三月一日起施行。 1903 年 3 月 17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在菲律宾群岛卫生局下为马尼拉市设立卫生工程师职位的法案。[第 690 号法案]pdf预览版
在菲律宾群岛卫生局下为马尼拉市设立卫生工程师职位的法案。[第 690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