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授权在某些情况下聘用学校教师作为菲律宾气象局三级和四级观察员的法案。[第 661 号法案]
[ 1903 年 3 月 5 日第 661 号法案 ] 一项授权在某些情况下聘用学校教师作为菲律宾气象局三级和四级观察员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 在设有菲律宾气象局三级或四级站的城市,并且没有其他合适的人可以被任命为观察员的地方,菲律宾气象局局长有权酌情任命公立学校教师为气象局的三级或四级观察员:但是,如果气象局的服务会干扰常规此类教师的职责,特此授权公共教育部长在其判断存在此类干扰时,不同意此类教师根据本节进一步提供服务,此后此类服务应停止。特此授权被任命的人员除了作为教师获得的报酬外,还可以获得气象局三等或四等观察员的正常工资,尽管第 148 至 1 号法令的规定与此相反。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本法对任命 CC Brown、Borongan、Samar 和 Charles Stone、Cuyo、Cuyo 以及向这些先生中的每一位支付四等观察员的薪金,具有追溯效力。特此授权其实际担任四等观察员期间。证券交易委员会。 3.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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