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行政法典的某些部分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第 3066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3年03月16日
[ 1923 年 3 月 16 日第 3066 号法案 ] 修改行政法典某些部分以及为其他目的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颁布:第一节 五百八十四、五百八十八、五百九十一、五百九十三、活一百九十五、五百九十八、六百修订后的行政法典第 40 条和第 40 条特此修改为:“SEC. 584. 审计局的一般管辖权。审计局的权力和权力延伸到并理解与会计程序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保存政府账目、保存凭证、会计方法、检查和检查与此类账目有关的账簿、记录和文件,以及对所有人的账目进行审计和结算预计他们以负责任的身份收到或持有的资金或财产,以及审查和审计菲律宾群岛政府在其任何分支机构中应收或欠付的所有债务和索赔。上述管辖权还应扩展到所有根据菲律宾群岛法律成立和组织的公司,其中该群岛政府或其任何分支机构拥有大部分股份。在行使这一管辖权时,独立审计员应担任上述公司的当然审计员,因此,经由总督和双方总裁组成的控制委员会批准,他被授权和授权菲律宾立法机关,在该公司任命一名代表。经上述控制委员会批准,独立审计员有权任命和确定协助该代表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和人数。...
修改行政法典的某些部分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第 3066 号法案]pdf预览版
修改行政法典的某些部分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第 3066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