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4 年 11 月 29 日第 3195 号法案 ] 修改刑法第 4223 条规定的法案由参议院颁布。菲律宾众议院集会并由议会授权: 第 1 节 刑法第 423 条特此修改如下: “第 423 条。他的妻子在通奸行为中,应在该行为中杀死她或她的情人,或对其中任何一方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应处死刑。从惩罚。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刑罚,同样适用于在上述情况下将丈夫与另一名妇女相撞,在行为中杀死一方或双方或对其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妻子。 ,如果她造成任何其他形式的身体伤害,同样应免于处罚。“这些规则应在类似情况下适用于任何十八岁以下的女儿及其在女儿在世时的引诱者的父母。与父母。 “任何促进或协助其妻子或女儿卖淫的人无权享受本条规定的利益。”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24 年 11 月 2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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