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472 条的法案,授权在某些情况下免除土地税。[第 2676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17年03月09日
[第 2676 号法案,1917 年 3 月 9 日]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472 条的法案,授权在某些情况下免除土地税。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特此将行政法典第 472 节修改为:“第 472 节. 省委员会减免税款。——如果一个或多个省的任何直辖市发生农作物普遍歉收或类似的普遍灾害,该省委员会通过在任何一年一月一日之前通过的决议,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受灾市的下一年度的不动产税或其罚金;但作出的决议必须明确说明减免的理由,并经市政府批准后生效。内政部长。”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17 年 3 月 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472 条的法案,授权在某些情况下免除土地税。[第 2676 号法案]pdf预览版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472 条的法案,授权在某些情况下免除土地税。[第 2676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