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行政法典第 2310 条的法案,延长市政执照税的缴纳时间[第 3306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6年12月02日
[ 1926 年 12 月 2 日第 3306 号法案 ] 修改行政法典第 2310 条的法案,延长缴纳市政执照税的时间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其授权: 第 1 节。特此将行政法典第 2310 节修改为:“第 2310 节。缴纳许可证税的时间。-所有市政许可证税款应在每年 1 月 1 日对当时的责任人征收,并且可以在每个季度的前 20 天内按季度分期支付。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任何此类税款,相同的数额应增加百分之二十。“市议会可以通过法令将任何市政执照税的缴纳时间延长十天,而不会受到处罚,如果t条件不好的话。道路、桥梁的破坏或洪水、台风或其他类似事故的发生,都应使这种延误成为可取或必要的。” SEC。 2. 与此不符的所有法律行为和规定在此废除。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26 年 12 月 2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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