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菲尔。 698 第三部分 [AC No. CBD-174,1996 年 3 月 7 日] GIOVANI M. IGUAL,原告,VS。阁楼。 ROLANDO S. JAVIER,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在本案中,本法院有机会再次提醒律师协会成员在与客户和公众打交道时保持诚实,忠于委托给他们的事业。本案源于投诉人于 1991 年 9 月 23 日向菲律宾综合律师协会 (IBP) 提交的一份投诉宣誓书,以启动针对被告的取消资格程序,“因为其办公室存在渎职、欺骗、不诚实和(和)严重不当行为作为律师和/或违反其律师的誓言 xx x。”[1] 被告被指控非法扣留和挪用投诉人的钱,金额为 P7,000.00,据称以接受费的方式支付了被告从未进行任何工作。 IBP 的律师纪律委员会通过其调查专员 Vicente Q. Roxas 要求被告回答指控,随后举行了几次听证会,在此期间各方能够提供各自的证人和书面证据。在双方提交各自的正式证据和备忘录后,该案件被视为提交解决。随后,专员提交了 1995 年 1 月 30 日的专员报告,该报告成为 IBP 理事会于 1995 年 2 月 18 日通过的决议的基础,其内容如下:“决议编号 XI-95-288 CBD 案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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