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IZON COMMUNICATIONS PHILIPPINES, INC.,请愿人,VS。 LAURENCE C. MARGIN,受访者。[G.R. 216599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第一师 [ G.R.第 216599 号,2020 年 9 月 16 日] VERIZON COMMUNICATIONS PHILIPPINES, INC.,请愿人,VS。 Laurence C. Margin,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LOPEZ, J.:在本复审申请(规则 45)中受到以下攻击:(1) 2014 年 8 月 18 日的决定[1]; (2) 上诉法院[3] (CA) 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作出的决议[2] 宣布驳回答辩人有效,随后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前因 2012 年 3 月 28 日,被申请人 Laurence C. Margin (Laurence) 对请愿人 Verizon Communications Philippines, Inc. (Verizon) 提出非法解雇和损害赔偿的申诉。 [4] [5] 劳伦斯在他的立场文件中声称,他于 2007 年 9 月 3 日被 Verizon 聘为网络工程师。 [6] 2012 年 1 月的某个时候,他注意到自己的健康状况有所下降,并出现持续的恶心、呼吸困难、感冒和咳嗽并伴有血斑。劳伦斯咨询了一位建议他进行胸部 X 光检查的医生。结果显示,他患有“PTB vs. Pneumonia”[7],为此他被建议隔离并卧床休息 60 天。劳伦斯将他的健康状况告知他的经理约瑟夫·本杰明·昆塔尔,并且从 2012 年 2 月 3 日起没有上班以休养。他前往吉马拉斯岛进行自我隔离,避免疾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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