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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7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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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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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30日
一、自2009年12月28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征收比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反倾销保证金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合计计算公式为保证金总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二、凡申报进口碳钢紧固件的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四、对于所征收的反倾销保证金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的处理,海关总署将根据终裁结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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