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外国直接投资
联合国
世界人口
消费者
贸易
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6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
相关行业
:
海关总署
其他
发布时间
:
2005年07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5年6月17日开始,期限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第36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05年6月17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水合肼(税则号列2825101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二、凡申报进口水合肼的,必须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日本、韩国、美国或法国的,还需提供原厂商发票。...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6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pdf预览版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6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7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5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和...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9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的...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4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实施临时反倾销...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7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征收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4号(关于对原产于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征收...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9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实施临时贸...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7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