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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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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报告地区
:
上海市
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12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附件所列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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