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11 月 1 日重印 1968 年奥克兰海港委员会(半月湾)归属和授权法案 1968 年地方法案第 6 号 批准日期 1968 年 9 月 17 日 开始 1968 年 9 月 17 日 注意 由 1989 年法案和法规公布法案第 17C 节授权的变更已经在此重印。这些更改的概要在本重印本末尾的注释中列出,以及有关本次重印本的其他说明材料。内容 标题 1 短标题 2 解释 3 特别法案 4 归属 5 收回权力 6 发展权力 7 董事会可允许其他人进行填海和开发 8 许可权力 9 出租权力 10 委员会或理事会收回更多土地的权力11 委员会可将填海土地转让给议会 12 填海以符合委员会的要求 13 适用 1956 年卫生法和 1953 年城镇和乡村规划法的规定 14 补偿 15 填海土地成为奥克兰的一部分 16 区的权力土地注册处 附表 1 已归属的土地 附表 2 由委员会开垦的土地 附表 3 由委员会或委员会开垦的土地 一项将怀特玛塔港 Tamaki 河口的特定部分归属于奥克兰港委员会的法案;授权委员会填海其中的某个区域,并开发该填海土地作船港用途;并授权董事会或曼努考市议会开垦其进一步的区域,并授权董事会将这些开垦的土地转让给议会 1 简称 本法案可被称为 1968 年奥克兰海港委员会(半月湾)归属和授权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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