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burton WaterSupply (Lagmhor Creek) Act 1928 Local Act 1928 No 2 批准日期 1928 年 9 月 19 日 内容 标题 序言 1 短标题 2 授权 Ashburton 县议会完全控制 Lagmhor Creek 及其分支和改道,并宣布相同的水道 3 构成Lagmhor Creek 及其分支和改道是 Ashburton Waterrace 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宣布邻近土地的占用者须遵守 1908 年供水法和 Ashburton 县议会 4 的章程。水费责任 5 验证阿什伯顿县议会过去关于 Lagmhor Creek 及其在 Tinwald 城区内的分支和改道的行为Ashburton 县议会作为 Waterrace 和 Ashburton Waterrace 系统的一部分。序言 鉴于阿什伯顿县议会不时根据 1908 年供水法的规定宣布阿什伯顿县的整个(或主要部分)为水族区,并且鉴于廷瓦尔德镇区不构成上述阿什伯顿的一部分而通常称为拉格姆霍尔溪的某条溪流部分流经上述阿什伯顿滑水区,部分流经廷瓦尔德镇区,而这种拉格霍尔溪一直被阿什伯顿县议会视为一个整体上述阿什伯顿水道系统的一部分,并且上述阿什伯顿县议会过去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在廷瓦尔德镇上方和下方的拉格姆霍河上行使权力,并且在得到廷瓦尔德镇委员会的同意下,还行使了某些权力在上述 Tinwald 城区内的上述 Lagmhor Creek 上空,而 Ashbu 都认为这是可取的rton 县议会和 Tinwald 镇委员会,Ashburton 县议会应该能够对所述 Lagmhor Creek 及其在 Tinwald 镇区范围内的分支和改道行使充分和不受限制的权力和控制权,而 Tinwald 镇委员会是同意的并同意将流经 Tinwald 镇区的上述 Lagmhor Creek 及其分支和改道作为水道和 Ashburton 水道系统的一部分置于 Ashburton 县议会的完全控制之下新西兰议会集会,并由议会授权,如下 1 简称 本法案可称为 1928 年阿什伯顿供水(拉格姆霍溪)法案。...
1928 年阿什伯顿供水(拉格姆霍溪)法案pdf预览版1928 年阿什伯顿供水(拉格姆霍溪)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