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港委员会 Devonport Borough Council 和 Devonport Domain Board Empowering Act 1918 Local Act 1918 No 13 同意日期 1918 年 12 月 10 日 内容 标题 1 短标题 2 条款解释 3 某些土地归属董事会 4 租赁权 5 某些土地可能归属在委员会 6 豁免财产评级的权力 已废除 7 沿岸权利 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 一项法案,用于验证奥克兰港委员会、德文波特自治市镇委员会和德文波特域委员会之间达成的某些协议。由新西兰议会在议会集会并由议会授权颁布,如下 1 简称 本法案可称为奥克兰港委员会、德文波特自治市镇委员会和德文波特地区委员会授权法案 1918。 2 术语解释 在本法中,如果与上下文不符,委员会是指奥克兰港委员会 委员会是指德文波特自治市镇的市长、议员和伯吉斯 域委员会是指德文波特域委员会。 3 某些土地归属委员会 在本法案通过后,委员会应将附表 1 中所述的土地授予和转让给理事会,或以其他方式归属或安排归属理事会。 4 租赁权 董事会应向理事会租赁 50 年,自本法案通过之日起,每年租金为一粒胡椒(该租赁包含一项规定,董事会建议在50 年期满后,上述期限可按相同条款和相同胡椒粒租金再续期 50 年),此处附表 2 中描述的土地,前提是在上述租约持续期间,没有住宅、仓库、商店、工厂、建筑物等用于商业用途的,应当在该土地上设置,但不得视为禁止在该土地上设置船只、浴棚。...
奥克兰港委员会德文波特自治市议会和德文波特地区委员会授权法案 1918pdf预览版奥克兰港委员会德文波特自治市议会和德文波特地区委员会授权法案 191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