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责任法典第一节总则第一章主要规定第 1 条行政责任立法乌兹别克斯坦,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法律,Jokargy Kenes 和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部长理事会决议,地区和塔什干市人民代表委员会、地区和塔什干市议会。本法典的规定也适用于本法典未包括的立法行为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第 2 条。行政责任犯罪立法的目标,以及预防这些犯罪,以遵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对公民进行教育。为了执行这些任务,本法典确定了哪些作为或不作为是行政违法、行政处罚、哪个机构(官员)以及以何种顺序可以适用于实施行政违法并被执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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