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第 2 号)令 1998 S 441/199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8年
受保护的地方(第 2 号)令 1998 年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受保护地方的场所 附表第 S 441 号保护区和受保护的地方(第 256 章)受保护的地方(第 2 号)令 1998 在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5(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称为 1998 年《保护区(第 2 号)令》,并应引证并于 1998 年 8 月 24 日开始运作。 宣布为受保护场所的场所 2. 特此宣布附表第二栏所述场所为《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所指的受保护场所,以及任何人不得在该处所内,除非他持有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发出的通行证或许可证,或已获得授权人员的准许ty 在该处所进入该处所。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4 Aug 1998 PDF created date on 26 Feb 2022 First column The Authority Director of Prisons THE SCHEDULE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PORTSDOWN PRISON AT NO 21, PORTSDOWN ROAD, SINGAPORE 139310。州地段 3087T MK 3 (Pasir Panjang) 由 PORTSDOWN PRISON 占用,面积约 19,893.0 平方米,范围大致如下 从上述 PORTSDOWN PRISON 周边围栏的东北角开始,该点为 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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