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排污和排水署署长、副署长和助理署长 S 207/199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9年
任命污水和排水主管、副主管和助理主管 目录 颁布公式 No. S 207 污水和排水法 1999(1999 年第 10 号法案) 任命污水和排水主管、副主管和助理主管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表明,在行使 1999 年污水处理和排水法第 3(1) 条赋予的权力时,环境部长已任命自 1999 年 4 月 1 日起 (1) (2) (3) 环境署署长环境部工程司,任下水道主任;环境部环境工程司下水道处处长和排水处处长,任下水道副处长;由环境部环境工程司下水道总工程师、排水处总工程师担任下水道副主任。 ENVLDCF393 卷。 2; AGLEGSL348981 卷。 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于 1999 年 5 月 4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于 1999 年 5 月 4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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