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度量衡主管、副主管和助理主管以及度量衡检查员 S 153/200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0年
任命度量衡主管、副主管和助理主管以及度量衡检验员 制定公式 2 第 S 153 号度量衡法案 任命度量衡主管、副主管和助理主管以及度量衡检验员特此通知一般信息,贸易和工业部长为行使《度量衡法》第 29(1) 条赋予的权力,已任命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 (a) (b) ( c) 新加坡生产力与标准局标准与计量部总经理,担任度量衡控制人;新加坡生产力与标准局标准与计量处处长和副处长,担任度量衡副总监;新加坡生产力与标准局标准与计量处处长和副处长,负责度量衡事务,担任度量衡助理总监; (d) 新加坡生产力与标准局标准与计量部负责度量衡事务的所有其他官员,担任度量衡检查员。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0 年 3 月 30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2. 第 N 1 号通知被取消。 2000 年 3 月 27 日制造。MTI 19401 Pt E V1; AGLEGSL349981 Vol.1 KHAW BOON WAN 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常任秘书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30 Mar 2000 PDF created date on 26 Feb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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