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消费者保护署署长、副署长和助理署长 目录 颁布配方 立法历史 消费者保护(贸易说明和安全要求)法案(第 53 章,第 3(1) 节) 任命消费者署署长、副署长和助理署长保护 N 1 修订版 1997 年(1997 年 6 月 15 日) 1996 年 4 月 1 日 贸易和工业部长已任命 (a) (b) (c) 贸易和工业部主任,负责国内贸易事务,担任消费者保护署署长;贸易和工业部副主任,负责国内贸易事务,担任消费者保护局副局长;贸易和工业部助理司长,负责国内贸易事务,卫生部药物司司长和首席药剂师,新加坡生产力和标准委员会标准司司长和副司长,担任消费者保护署助理署长;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1997 年 6 月 15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d) (e) (f) 负责国内贸易事务的贸易和工业部经济官员,担任消费者保护官员;为《消费者保护(烟草制品容器标签)条例》(Rg 1)的目的,将担任消费者保护检查员的高级监督、高级监督和海关监督(消费税、仓储和文件部门);以及新加坡生产力和标准委员会消费品安全部的以下官员担任消费者保护官员 (i) 项目主任、副项目主任和负责人; (ii) 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 (iii) 主要技术官员、高级技术官员、高级技术官员和技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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