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第 4 号)令 2000 S 278/200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0年
保护区(第 4 号)令 2000 年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为保护区的场所 附表第 S 278 号保护区和保护区法案(第 256 章)保护区(第 4 号)令 2000为行使《保护区和保护区法》第 4(1)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称为 2000 年《保护区(第 4 号)令》和应于 2000 年 6 月 16 日引证并开始运作。 宣布为保护区的场所 2. 附表第二栏所述的区域特此宣布为该法案的目的,每个人在在该区域内,须遵从获授权人员发出的规管其行动和行为的指示。附表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0 年 6 月 16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第一栏 管理局 第二栏 保护区 樟宜海军基地指挥官,樟宜海军基地海域。所有该区域包括部分填海土地 Lot 3569K MUKIM No. 31(樟宜)和新加坡共和国领海内的海床,由樟宜海军基地海区占据,面积约为 4,735,222 平方米,边界约为以下从上述樟宜海军基地海区最北角的一点开始,该点为 3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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