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人力部长的责任)通知 2004 年颁布公式 2 引文 3 取消 附表 部门法定机构 主题 No. S 548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共和国的责任)人力部长)通知 2004 年人力部长的职责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1)条,总理已指示 Ng Eng Hen 博士生效从 2004 年 8 月 12 日起,负责管理附表所列的部门和主题,并指定他为人力部长。取消引用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4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人力部长的职责)通知。 3.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共和国的职责,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在附属立法中) 2004 年 9 月 1 日的补充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Manpower) 2003 年通知(GN 编号 S 2472003)已取消。附表部门法定机构受中央公积金局管辖。工业仲裁法院。新加坡劳工基金会。新加坡劳动力发展署。人力规划和政策。人力研究与统计。国际人力资源计划。本地人力开发。技能升级和劳动力培训。劳资关系。工会管理。雇佣条款和条件。国际劳工关系。工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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