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国际服务)规则 2008 S 481/2008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8年
法律职业(国际服务)规则 2008 年目录 颁布公式第一部分 初步 1 引用和启动 2 提供法律服务所需的许可或注册 3 法律实践的许可领域 第二部分 合资企业 4 申请合资企业许可 5 特权和与合资企业许可证相关的条件 6 合资企业的专业行为和宣传规则 7 外国法律实践的过渡性规定 第三部分 正式法律联盟 8 正式法律联盟许可证的申请 9 与正式法律联盟许可证相关的特权和条件 第四部分 合格外国法律实践 10 申请符合资格的外国律师执业执照 11 与符合资格的外国律师执业执照相关的特权和条件 新加坡法规 在线发布于 2008 年 9 月 19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12 符合资格的外国法律的职业操守和宣传规则磷练习 Part V 获得许可的外国法律执业 13 申请外国法律执业许可 14 适用于外国法律执业许可的特权和条件 15 获得许可的外国法律执业者的职业行为和宣传规则 第六部分 代表处 16 代表处注册申请 17 特权和条件与代表处执照相关 第 VII 部分 新加坡外国律师执业法 18 根据第 19 号法令第 130K 条申请注册外国律师执业外国法律 根据第 20 号法令第 130K 条申请注册外国律师执业的特权和条件第 21 号法令第 130I 条下的合资企业或合格外国法律实践中的新加坡法律 第 22 号法令第 130I 条下与注册相关的特权和条件 根据第 S 号法令第 130J 条申请注册外国律师在新加坡法律实践中执业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19 Sep 2008 PDF created date on 24 Feb 2022 23 根据法令第 130J 条注册的特权和条件 24 审查员小组 25 资格考试 26 注册在新加坡执业的外国律师的职业操守和礼仪法律 27 本部分的定义 第 28 部分不适用于具有执业证书的律师 第 VIII 部分 SOLICITOR PRACTICING IN Joint Law Venture 或其组成的外国法律实践、合格的外国法律实践或许可的外国法律实践等。...
法律职业(国际服务)规则 2008 S 481/2008pdf预览版
法律职业(国际服务)规则 2008 S 481/200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