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512013 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51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驾驶执照和驾驶员、指挥员、三轮车司机和乘客的行为)(第 2 号修正案)规则 2013 行使第 111 条赋予的权力和《道路交通法》第 144 条,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驾驶员、售票员、三轮车司机的职业执照和行为)和乘客)(第 2 号修订)规则 2013 年,并将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开始实施。修订附表 2。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附表 5(职业执照和驾驶员、售票员、三轮车的行为)乘客和乘客)规则 (R 8) 通过删除第 6 和第 7 项并代以以下第 6 项进行修订。 Premier Taxis Pte. Ltd. 23 Changi South Avenue 2, 0403, Singapore 486443. Saving 3. 第 39 条和附表 6 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司机、售票员、三轮车司机和乘客的职业执照和行为)规则紧接 2013 年 10 月 14 日之前的效力应继续适用于 Smart Automobile Pte Ltd 就该日期之前存放的任何财产,如同本规则尚未颁布一样。...
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职业执照和驾驶员、售票员、三轮车司机和乘客的行为)(第 2 号修订)规则 2013 S 651/2013pdf预览版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职业执照和驾驶员、售票员、三轮车司机和乘客的行为)(第 2 号修订)规则 2013 S 651/201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