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132017 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13 号财务顾问法(第 110 章)财务顾问(修订)条例 2017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行使财务第 104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顾问法,遵循条例引用和启动 1. 这些条例是2017 年财务顾问(修订)条例,并于 2017 年 4 月 1 日生效。 新条例 33A 2. 财务顾问条例(Rg 2)(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通过在条例 33 之后插入以下法规对经销商的第 27 条豁免和相关豁免 33A.(1) 经销商在与推荐有关的方面不受该法案第 27 条的约束(因为它根据法案第 23(4) 条适用于经销商)交易商或交易商的交易代表向交易商客户提供的上市除外投资产品,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a) 交易商或交易商陈述人(视情况而定)连同建议一起提供 (i) 对所建议的上市排除投资产品的执行相关建议; (ii) 建议的理由; (b) 交易商已在 S 1132017 2 第 (3) 段所述的时间,直接或间接通过交易商的交易代表或任何其他代理人,向客户通知第 (2) 段所述的事项。 (2) 第 (1)(b) 款所述通知中的所有事项均为以下 (a) 交易商或交易商交易代表(视情况而定)提供的任何与执行有关的建议均未考虑在内说明客户的任何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定需求; (b) 客户有责任确保与执行相关的建议相关且客户打算投资的上市排除投资产品适合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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