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4622021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462 号《财务顾问法》(第 110 章)《2021 年财务顾问(修订)条例》为行使《财务顾问法》第 100(1) 和 104(1) 条赋予的权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制定以下条例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 2021 年财务顾问(修订)条例,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条例 2 的修订 2.财务顾问条例 (Rg 2) 条例 2(1)(在本条例中称为修改主要条例),删除指定投资产品定义的(b)和(c)段,并代以以下(b)段(b)由(i)持有根据授予的许可证的任何银行安排的任何外汇场外衍生品合约《银行法》(第 19 章)第 7 或 79 条; (ii) 根据《银行法》持有商业银行执照或被视为已获得商业银行执照的任何商业银行; (c) 由 (i) 持有根据《银行法》第 7 条或第 79 条授予的许可证的任何银行安排的用于杠杆式外汇交易的任何即期外汇合约;或 S 4622021 2 (ii) 根据《银行法》持有商业银行执照或被视为已获得商业银行执照的任何商业银行;修订第 20 条 3. 修订主要条例第 20(3) 条,删除根据《银行法》(第 3 章)获得许可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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