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养老金(修订)法案 目录 第 81976 号法案 第一次阅读 1976 年 3 月 15 日 长标题 颁布公式 1 短标题 2 第 5 节的修订 解释性声明 公共资金支出 议会养老金(修订)法案第 81976 号法案 阅读第一个时间为 1976 年 3 月 15 日。新加坡,如下简称 修订议会养老金法案(修订版第 51 章)的法案。由总统在 1 年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该法案可被引用为 1976 年议会养老金(修正案)法案。新加坡法规在线 1976 年 3 月 16 日在法案补充中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 月 23 日2022 年修订第 5 条 2. 特此修订《议会养老金法》第 5 条,删除其中第 (2) 款并代之以下列 (2) 为本节的目的,年薪是指 (a)会员在其可计算的服务期间收到的薪金的变化,他收到的年薪金额; (b) 如果会员(包括后座议员)在其可计算的服务期间收到的工资有一个或多个变化,则为他在任何三十六个月内收到的总工资的三分之一(13)(无论此期间是否连续)或其他)当他的薪水达到最高点或点数时,他的可计算的服务,但对于根据本法第 4 条第(1)款将给予退休金的后座议员,应付给他的津贴在计算此类退休金时,对他作为议会议员的服务的尊重不应被视为其工资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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