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新加坡 - 卢森堡)(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5 S 791/2015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2015 年所得税(新加坡卢森堡)(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关于收入税和资本税的逃税 第 S 791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新加坡卢森堡)(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15 鉴于所得税法第 49 条规定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作出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以减轻根据该法案规定的税收和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性质的税收的双重征税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是权宜之计,因此这些安排应立即根据该法案对税收产生影响尽管有任何成文法中的任何规定,并且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卢森堡大公国政府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签署的协议,已作出安排,其中包括避免双重征税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鉴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与卢森堡大公国政府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签署的协议,上述安排协议已按照上述议定书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因此,财政部长宣布 (a) (b) 本命令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已与卢森堡大公国政府达成;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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