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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药品品牌名称许可程序移交给知识产权局(IPO)[BFAD局通知第17, S. 1999]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1999年07月23日
将药品的品牌名称许可程序移交给知识产权局 (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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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注册主证书 (CPR) 处理补充指南[BFAD Bureau Circular No. 2007-005]
重新提交先前根据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BFAD) 局通告第 2 号不批准的药品的初始或续期注册申请的费用6, S. 1999 [BFAD 行政命令 NO. 41-A, S. 1999]
暂停受理药品申请或初次注册[BFAD局通知1, S. 200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产品品牌评价指南21, S. 1999]
解除暂停受理药品初次注册申请05-A,S。 2003]
专利、商标和技术转让局 (BPTTT) 批准 BFAD 品牌名称许可的处理[BFAD 备忘录通函编号10]
确认药品注册无需专利许可的政策[BFAD备忘录通函No. 18 S. 1992]
修订的要求清单和 1997 年药品注册指南*[BFAD 局通告第05, S. 1997]
对局长通函第 1 号的修订008, S. 2006, 主题为“暂停对部分药品进行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和局通2007-005 或《产品注册主体证书办理补充指南》及其程序和/或指南的规定[BFAD BUREAU Circular No. 2006-008-A]
取消申请注册品牌产品时需提供品牌名称许可证明的要求[BFAD局通知22, S.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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