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之间的赔偿协议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6年05月09日
1956 年 5 月 9 日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之间的赔偿协议 注:该协议得到参议院 S.R. 的同意。第 78 号,1956 年 7 月 16 日。菲律宾批准书由总统于 1956 年 7 月 23 日签署。该协定于 1956 年 7 月 23 日在双方交换批准书后生效。它是由总统宣布的,Proc。 No. 682, S. 1960. 参考:本协议也在 III DFA TS No. 1, p. 中公布。 1 和 285 UMTS,p。 3. 该协议的总统公告发表于 56 O.G.页。 4301. 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希望按照 1951 年 9 月 8 日在旧金山市签订的对日和平条约的规定行事,决定缔结本赔偿协定,并据此任命作为全权代表: 菲律宾共和国:FELINO NERI、JOSE P. LAUREL 大使、参议员 FRANCISCO A. DELGADO、参议员 LORENZO M. TAÑADA、参议员 GIL J. PUYAT、参议员兼代理主席、国家经济委员会 ARTURO M. TOLENTINO , 众议院议员 MIGUEL CUENCO, 众议院议员 CORNELIO T. VILLAREAL, 众议院议员 MIGUEL CUADERNO, SR., 菲律宾中央银行行长 CAESAR Z. LANUZA, 国家规划局局长 EDUARDO QUINTERO, 部长-ALFONSO CALALANG FRANCISCO ORTIGAS, JR 顾问。 VICENTE FABELLA 日本:高崎达之助、国务大臣松本泷藏、内阁官房副主任水田干男、众议院议员藤山真守 长野爱一郎在相互传达了他们的全部权力后,双方同意以适当的形式下列条款: 第 1 条 日本应通过赔款向菲律宾共和国提供日本人民的服务和以资本货物形式提供的日本产品,其总价值为日元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按以下规定的方式计算,相当于目前按 1980 亿日元 (Y198,000,000,000) 计算的 5 亿美元 (550,000,000 美元)。...
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之间的赔偿协议pdf预览版
菲律宾共和国和日本之间的赔偿协议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