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 年 8 月 15 日菲律宾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之间的文化协议 注意:该协议得到参议院 S.R. 的同意。第 40 号,1964 年 5 月 21 日。批准书尚未由总统签署。 “菲律宾共和国和巴基斯坦共和国意识到他们共同的精神、知识和艺术传统,并渴望加强和延续他们之间的文化、艺术和科学合作纽带; “决定缔结一项文化协定,并为此,被任命为他们的全权代表: 菲律宾共和国:Jose Alejandrino 博士阁下 菲律宾共和国驻巴基斯坦特命全权大使 巴基斯坦:Akhter Husain 先生,H. Pk.教育和科学研究部长审查了彼此的证书,认为证书良好且形式适当,同意如下;第一条 “缔约双方将鼓励在对方领土内建立文化机构,但须遵守在该领土内设立此类机构的法律要求和本国政府的总体政策。”“文化机构”一词应视为包括图书馆;具有教育性质的科学机构;和促进艺术的机构,例如艺术画廊、艺术中心和协会,以及专门研究有关文化的电影图书馆。第 II 条 “各缔约方将鼓励和便利其本国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授和教师按其政府商定的条件进行交流。 第 III 条 “各缔约方将授予学生根据其领土内现行的规定,从其他设施的国家进入其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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